近年来,大理州弥渡县立足独特的花灯文化资源优势,将法制宣传有机融入花灯文化之中,用浓郁的花灯文化搭建普法宣传平台,唱响普法宣传大戏。
弥渡县是闻名的“花灯之乡”、“民歌之乡”和民歌《小河淌水》的故乡。为树立法治文化新形象,使花灯文化发扬光大,弥渡县积极整合各种资源,全力打造具有弥渡特色的花灯法治文化,以花灯文化的渗透力、引领力和感染力推动普法工作。县委、县政府提出了“唱响《小河淌水》,跳红弥渡花灯”的口号,并将每年的农历正月十五定为“弥渡花灯节”。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积极行动,创作了《老皮赌钱》、《审村长》、《交通安全是法宝》、《法官老倌》等大批花灯法治文化作品。在县花灯剧团、乡镇文化站和司法所的指导下,全县314支群众业余花灯队利用节假日或农闲季节,走村入户开展花灯文艺表演,为群众送上《计划生育开鲜花》、《林改政策暖人心》、《赶集回来说艾滋》等花灯节目。县文化部门还积极发挥职能作用,组织县花灯剧团到偏远山村开展表演70多场次,并结合平安创建和法治县创建活动,创作了《平安创建和谐美》、《和谐弥渡大家庭》等花灯歌曲,在群众中广为传唱。
同时,弥渡县还从2008年开始,在全县中小学实施“花灯民歌进校园”工程,将法律知识写入花灯唱词,让学生在受到花灯艺术熏陶的同时,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律知识的教育。